参加广场舞 要交“跳舞费”?

发布时间:2020-02-10 00:10:31 来源:网络转载 作者:未知

“我一直以为跳广场舞是免费的,没想到还要收费,如果不交费,就会被广场舞负责人驱赶。”8月3日,市民朱女士向盐城晚报社区记者反映说,跳健身舞的公园或广场都是免费的公共场所,是人人都可以使用的,为什么一些广场跳舞要交费,这样的做法不知是否合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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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场舞越来越受中老年人喜欢。

收费现象普遍,多数队员自愿

朱女士告诉盐城晚报社区记者,近日,她在家附近的广场上跟着学习广场舞,连着学几天,也能跳得有模有样,直到前天晚上,广场舞负责人叫住她,让她交费。“广场舞负责人说,如果我以后每天都来,就要交费,一个季度10元钱,如果只是偶尔来跳一两次,就不用交了,但不能站到队伍中间,要站到队伍的后面,不影响交费的人跳舞。”

“广场是免费的公共场所,市民都可以使用,广场舞负责人凭什么要收费?”朱女士对跳广场舞收费不能理解,“是不是所有广场舞都要收费?有没有合法的收费依据?”

盐城晚报社区记者采访了解到,如今市区内不少广场舞都采取收费的形式,费用从每个月2元到5元不等。“我们这儿每年收30元。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队表示,她收取的这些费用主要用于购买U盘、录歌、充电等。

“我们这里收费采取自愿的原则,愿意在这里跳舞就交费,如果不愿意交的,我们也让人家跳。”大庆东路一处广场舞负责人周女士说,一般人都愿意交费,仅有个别人不愿交,但是时间长了,不交费的人也不好意思蹭音响用,也就不来了。

该不该收费,跳舞人看法不一

“我赞成收取一些费用,毕竟跳舞时需要音响,不能让组织者自己掏腰包吧?”已经跳广场舞6年的钱大妈说,广场舞组织者不仅提供音响,还要挑选歌曲,为大家排舞,这些都是在为大家服务,而且一年才收二三十元,费用也不高。如果不交费,让组织者一个人承担也挺吃力。如果没人组织,大家想跳舞都难了。

“我们每次跳舞,只要来到场地就行,很是方便,而组织者不管严寒酷暑,都要拖着大音响赶在大家来之前到,很辛苦。”家住庆中小区的顾阿姨说,组织者辛辛苦苦组织大家参与全民健身,适当收费可以理解,而且音响的使用率高,耗损也快,这点费用基本上只够音响零件的更换了。

但部分居民却认为,这种收费行为不妥。“广场、公园都属于公共场所,私人凭什么收钱,这不成了‘占道经营’吗?”市民谭女士说,去年,她参加了一支广场舞队伍,部分人对这一收费行为比较反感,但因为每月只交3元并不多,大家还是默认了这种收费行为。

“虽然看起来每年几十块钱不多,但大的跳舞团队往往有几十人,有的团体有上百人,汇集起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。”谭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,她所在的广场舞团队中有近100人,每人每月3元,一年就近3600元,而音响充电500元就足够了。

律师:收费来贴补电费可以

不少市民质疑“跳舞费”的合法性,是因为收费时没有任何收据。广场舞组织者李女士告诉盐城晚报社区记者,这种收费并未向物价部门备案,“具体收多少,是根据充电、购置音响、损耗等费用,然后和队员们商量了之后收取的,根本谈不上盈利。”

那么广场舞组织者可不可以收费呢?市瑞信律师事务所王士权律师认为,广场舞组织者一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来收费,他们向舞友收取一些费用来贴付一些电费、设备的损耗费,是无可厚非的。交费的舞友也多是自愿行为,他们愿意支付一些费用来保证活动能继续正常进行。如果组织者是以盈利为目的,收取的费用远远大于成本,或是有开设培训班的性质,就应该要取得相关的营业证才能经营。

部分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,广场舞是一种群众性文化活动,如果不收取费用,由个人组织确实难以承担成本,可拉一些公益赞助,由商家购买音响设备和电池。而针对已经收费的广场舞队伍,市民建议组织者可以将用于支出的费用明细告知广大队员,以免引起质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