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场舞大妈抢地盘五个晚上四次惊动民警

发布时间:2020-02-10 00:10:26 来源:网络转载 作者:未知

  广场舞大妈抢地盘闹上法院


  是否存肢体冲突说法不一,清远市中院二审未当庭宣判


  南都讯 记者张昊 清远日报见习记者黄培 对于爱好广场舞的大叔大妈来说,清远市江滨公园属“兵家必争之地”。每晚夜幕降临,这里会聚集大量广场舞爱好者。不过人多广场少,当一支广场舞队伍和一支交谊舞队伍相遇,两种不同风格的队伍擦出了“火花”。这两支队伍因跳广场舞争地盘,五个晚上四次惊动民警,并最终对簿公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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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五个晚上四次惊动民警


  该广场约五十平米,容纳两个队伍略显不足。去年三月公园翻修前铺设光滑抛光岩,争斗由此开始。


  交谊舞队认为,广场是代建局为补偿公园之前被拆的交谊舞场而建。“代建局局长亲自批的换地砖,但广场舞占着不走。”练阿姨参与了广场申请过程,并在一旁竖立高约一米“交谊舞”金属牌子。


  而甜甜健身队表示,广场未规定仅能跳交谊舞,且其已先在此跳三个月。


  去年8月,广场地砖铺完后交谊舞队一百多人进场试跳,与甜甜健身舞蹈队发生冲突。双方连续对峙五个晚上,是否发生肢体冲突,说法不一。


  前四天晚上双方在广场上各据一方跳舞,僵持不下。“跳交谊舞的人在我们队伍中到处穿梭。”甜甜健身队胡女士说。


  “她们故意放大音响,两个人间隔五六米,站满广场。”交谊舞队陈女士称,对方到处乱踢。


  因舞蹈音乐、风格差异双方闹出不少摩擦。甜甜健身队共报三次警,后经民警协调后各占一半场地,第五天晚上仍发生激烈冲突。


  交谊舞队陈女士介绍,当晚对方胡女士拿iPad拍照,她上前质疑并用手挡,对方四五个人上前将其围住殴打,“全身都是淤青”。


  报警的胡女士则称,“我拿iPad拍跳舞视频,对方突然冲过来。”她表示根本没动手,对方曾扔砖块,不得已才报警。


  冲突后,甜甜健身队在坚持二十余天后主动迁至众乐广场。


  二审双方仍未提供直接证据


  双方虽已不在同一场地跳舞,但争地盘风波延续至今。


  今年4月,自称被打伤的陈某将甜甜健身队队长王女士、胡女士告上清城区法院。法院一审判决王、胡两人赔偿陈女士医药费四千余元。王、胡不服,7月上诉至市中院。


  7月1日下午庭审中双方激烈争论,对于是否存在肢体冲突双方皆未提供直接证据。法院未当庭判决,将择日宣判结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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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进展


  广场舞管理规定将出


  “谁先在这里跳,地方就归谁。”江滨公园管理处主任徐冠强介绍,此前,公园场地分配一直按此方式管理。自2010年开始,广场舞队伍增多,“抢地盘”频繁发生。“众乐广场三支队伍正在争地盘,我调解过三次了。”徐主任说。


  “我现在希望清城区赶快出台广场舞活动管理规定,管理中即可有规可依。”徐冠强说,40多个队伍只有13个场地,“调解根本没人听”。


  清城区综合管理局将制定出台《清远市清城区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规定》,至7月20日为止公开征求意见。规定主要解决噪音扰民和场地争议两矛盾。使用场地须申请,并登记人数。当存在多个团体申请同一场地时,公园主管部门应与各团体协调使用其他场地,不能协调的则采用轮流或错峰使用。若违反规定,公园主管部门将取消使用场地资格。


  律师说法


  广场舞各方权利难界定


  “广场舞争地盘、吵架进入诉讼程序非常少见,因各方权利问题很难界定。”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修蛟说,广场舞高音喇叭噪音问题取证困难,且无相关法律规定对此界定,所以较难解决。



  大观律师事务所周密表示,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园等公共空间使用没有专门规定,争地盘的事件只能由公园管理方和派出所调解。《清远市清城区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规定》将给公园管理方的管理行为提供依据。但公园管理方只有管理权,没有处罚权。作为“规范性文件”,无法设立处罚措施,执行效果有待观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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